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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等级测评

华促会教委会2021-11-09

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等级测评团体标准规范

(试行)







本规范发布单位           华夏文化促进会

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         二0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目    录

1概述 ............................. 3

2关于起草 .............................3

2.1组织机构和主办单位 .............................3

2.2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3

3报名要求 .............................4

3.1凡爱好青少年武术的6-18岁青少年均可报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等); 4

4报名办法 4

4.2、微信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进行报名; 4

4.3、通过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地方办公室进行报名。 4

5等级测评时间 ............................. 5

6等级测评流程 ............................. 5

7等级测评的测评大纲 ............................. 5

8.报名资格 ............................. 7

9.申报条件 ............................. 7

10.考评机构标准及授权办法 ............................. 8

11.评审、颁发证书 ............................. 11


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等级测评

1.概述

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制,是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制订并实施的一种全面评价青少年武术爱好者、习武者武术水平等级的制度。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体质,推动青少年武术运动在国内和国际上的普及,促进武术理论与技术水平的提高,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将不定期的举办青少年武术方面的技能和理论培训与考段等交流活动。

2.关于起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制定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制定了本规范。

2.1组织机构和主办单位

华夏文化促进会

2.2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3.报名要求

3.1凡爱好青少年武术的6-18岁青少年均可报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高中等);

3.2考生应按实际水平选择报等级测评别;

3.3各地方办公室及下属教育机构应对考生选择报等级测评别进行指导,杜绝盲目高报;

3.4测评的方式为青少年武术相关理论知识测评、现场武术测评,由专家评委进行初步评审后,合格者将会通知参加正式测评;

3.5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在线填报名表、证书各一张),背面用铅笔写上姓名、报考科目和级别,交至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地方办公室。

3.6主办单位对武术等级测评活动有研究、摄像、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

3.7考生须按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参加测评,自觉遵守测评纪律。无准考证或准考证与考生身份不符者,均不准进入考场。

4.报名办法

4.1、通过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地方办公室进行报名。

4.2、微信报名:关注微信公众号“素质在线”进行报名。

4.3、官网报名:登录网址www.chqsn.com根据等级测评须知进行网上报名。

5.等级测评时间

每年统考四次,时间为3月、6月、9月、12月。具体测评日期、地点、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测评机构或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6.等级测评流程

6.1报名;

6.2考前学习与培训;

6.3考评中;

6.4考评结果;

6.5取证及证件查询。

7.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规定及考核办法

7.1目的

为增强青少年体质,推动武术运动的发展,提高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建立规范的青少年武术体系,特制定本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制。

7.2段位名称

根据青少年从事武术锻炼和武术活动的时间,掌握武术技术和理论的水平、武德修养,将武术段位定为九段。设:

初段位:一段、二段、三段

中段位:四段、五段、六段

高段位:七段、八段、九段

7.3晋段标准

(一)初段位的晋升

1、凡参加武术套路基础锻炼年满7岁或参加武术散手基础训练年满8周岁,入段资格技术考评成绩达7分以上,并接受武德教育的青少年,可取得入段资格。

2、凡取得入段资格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一段的一套拳术或散手基础技术,成绩达7.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一段。

3、凡获得一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二段的一套拳术,成绩达8分以上,或在散手攻防组合技术考评中,成绩达8 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二段。

4、凡获得二段达一年以上;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三段的一套拳术,一套器械(长短任选),每项成绩达8.5分以上,或在散手实战技术考评中,成绩达8.5分以上,遵守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三段。

(二)中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三段达一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晋升四段:

(1)在规定的考评中,演练四段的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总成绩达到25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四段晋段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总成绩达到26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2、凡获得四段达1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五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或二套拳术、一套器械 (仅限于太极拳系列),其中任一项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成绩达到27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五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重视武德修养者。

3、凡获得五段达1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晋升六段:

(1)在规定的套路晋级比赛考评中,演练六段的一套拳术、一套短器械、一套长器械或二套拳术、一套对练 (仅限于太极拳系列),其中一项达到规定录取名次,成绩达到 28分以上,重视武德修养者;

(2)在规定的散手六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重视武德修养者。

(三)高段位的晋升

1、凡获得六段达1 年以上,在规定的散手七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对武术理论有一定了解,崇尚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七段。

2、凡获得七段达1 年以上,在规定的散手八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对武术理论有一定了解,崇尚武德高尚者,可申请晋升八段。

3、凡获得八段以后,在规定的散手九段晋级比赛考评中,成绩达到规定录取名次,在武术技能和武术理论都有优秀成绩、崇尚武德者,可申请晋升九段。

7.4申报、考评与审批办法

(一) 凡遵守武德,热爱武术的7--18岁的青少年,具有相应的武术技术和理论水平,均可申报武术段位。只有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授权的考评委员会,才有权组织考评。

(二) 各考评委员会,每年对基层武术组织的青少年进行套路或散手入段资格技术和一段的考评,并将考评合格者的申报材料上报审批,授予入段资格证明或相应的段位。

(三) 各段位的考评形式包括:1、省级和全国性的各类武术比赛;2、规定的段位晋升考评。

7.5证书、服装与徽饰

(一)证书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统一设计、制作。

(二)服装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统一设计,指定专门厂家制作。

(三)徽饰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统一设计,指定专门厂家制作。

1、初段位:一段(青鹰);二段(银鹰);三段(金鹰)

2、中段位:四段(青虎);五段(银虎);六段(金虎)

3、高段位:七段(青龙);八段(银龙);九段(金龙)

8.培训资格

凡热爱武术运动的7--18岁的青少年均可报名参加。

9.申报条件

申报青少年武术段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9.1申请入段者必须接受武德教育,了解武德修养的基本内容,掌握武礼规范。

9.2注重武德修养,从事武术活动达1年,参加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组织的武术段位培训,并通过考核者,可申报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段位制的一至三段。

9.3凡注重武德修养,能熟练地掌握某一拳种的青少年,通过考核者,均可申报四至六段。

9.4凡注重武德修养,系统、全面地掌握某一拳种的传人;在武术理论研究中取得一定成绩,经过培训进修和考评,均可申报七至九段。

10.考评机构标准及授权办法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为健全《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考评机制》组织管理体系,规范青少年武术段位考评工作,调动各级考评机构的积极性,特制订以下考评标准及授权办法。

第一条 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是段位制管理的最高机构,各地初、中段位考评机构须经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审定和备案,并被授权方能成立运作。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授权各级区域性单位会员管理和指导该辖区内的段位制工作。

第二条 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各级单位会员,均可根据青少年武术发展的需要,申报成立相应段位的考评机构。在尚无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单位会员的地区,设有青少年武术专业的教培机构或武术活动开展较好的院校,亦可申报成立相应段级的考评机构。

第三条 初段位考评机构的条件:

(一)必须是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的单位会员。

(二)各级青少年武术教培机构或学校武术组织。

(三)常年开展青少年武术教学、训练活动,积极参加当地武术交流、表演、竞赛活动,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四)有稳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必须有1名具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4段或4段以上的教练。

(五)有固定的青少年武术教学和训练场地,能够承担一定规模的青少年武术比赛任务。

(六)进行青少年武术段位考评时,须按规定组成考评组。考评组其中应具有5名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中段以上的人员作为评委。

(七)能够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入段青少年数据库,对入段位青少年进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 中段位考评机构的条件:

(一)必须是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的一级单位会员。

(二)各级青少年武术教培机构或学校武术组织。

(三)常年开展武术教学、训练活动,积极参加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组织的各种武术交流、表演、竞赛活动,社会影响良好。

(四)有稳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人中必须有1名具有中国武术协会颁发的武术高段位称号。

(五)有固定的青少年武术教学和训练场馆,能够承担较大规模的武术比赛任务。

(六)进行段位考评时,须按规定组成考评组。考评组其中应具有5名武术中段以上的人员作为评委。

(七)有相关的硬、软件设备和操作人员。能够建立人员数据库,对初、中段位人员进

行计算机管理。

第五条 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青少年武术评价办公室接受各地成立段位考评机构的申报材料,并负责组织审查和上报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审批及授权。各地一级区域性单位会员,接受该辖区内成立初段位考评机构的申报材料,并负责组织审批,将合格者上报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备案及授权。

第六条 获得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授权的各级考评机构,必须于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的考评地点、时间、内容一并报到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第七条 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段位制办公室根据青少年武术段位制工作发展需要,负责组织考评机构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中段位以上的段位技术和理论培训。

第八条 各地段位考评机构的组织管理、入段和晋升段位、收费标准与经费管理等,均应依照《华夏青少年武术段位等级测评》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条例执行。

第九条 各地考评机构要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段位制办公室委派人员的监察和指导。

第十条 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将对各地考评机构进行年度检查(或抽查),对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将取消其考评资格。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华促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11.评审、颁发证书

评审专家按照考生的实际水平评定段位级别,由华夏文化促进会颁发礼仪段位等级证书。经评审专家评审后公布评测结果,公布30天后将青少年武术段位等级证书发放至考生手中。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会

二0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