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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小学生每年社会实践课不少于6次,研学不少于2次

来源:素质在线     时间:2020-07-02 17:11:52    浏览数:627

社会实践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良好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种良好形式。

目前国家教育部倡导的课程改革是建国以来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教育变革,其核心在于通过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部分,是本次新课改的一大亮点,是一种全新的课程形态,主要以此为载体,使学生能够融入社会,感触生活,通过参与、体验与感悟,增强对社会的认识和理解,发展学生的批判思维,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6月23日,青岛市教育局印发《青岛市中小学生社会课堂管理办法(试行)》,对未成年人社会课堂、青少年综合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的建设和活动组织方式进行进一步规范。

试行办法明确,确保学生每年参加未成年人社会课堂活动不少于6次,推动学生参加未成年人社会课堂活动的经常化和制度化。确保义务教育段学生每学年参加学工或学农实践教育不少于1次,高中学生三年内参加学工或学农实践教育不少于1次。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应当依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和季节特点,一般在每年3至5月、9至11月等6个月中进行。原则上小学4至6年级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每次1至2天;初中7至8年级每学年安排集体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含学工学农),每次1至5天;高中1至2年级每学年安排研学旅行不少于2次,每次1至7天。

研学旅行继承和发展了我国传统游学是我国素质教育的新内容和新方式,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专业导师的帮助指导下,从自然科学、社会和生活实践中选择和确定主题,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集体学习活动。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引导学生主动适应社会,促进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深度融合,培养创新人才,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或研学旅行,家长最关心的莫过于目的地的资质和安全问题。青岛市教育局明确,有关单位须在经营资质、人员配备、场所设施、课程设计等方面满足相应条件,方可申报社会课堂或研学旅行基地。青岛市教育局将对申报单位进行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合格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命名挂牌,并在“青岛市中小学生社会课堂网络平台”上公布。青岛市还将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对管理不完善、活动组织效果差、存在安全隐患、单纯以盈利为目的,且经过三个月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取消称号。

另外,青岛市将对学生参加社会课堂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科学评价,通过“青岛市中小学生社会课堂网络平台”进行记录和管理,并将活动情况和实效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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