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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来源:华促会教委会     时间:2023-12-30 09:45:04    浏览数:295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关于征集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华夏文化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批准起草《全脑潜能开发师职业技能测评》、《学习能力指导师职业技能测评》和《专注力训练师职业技能测评》三项团体标准,负责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是东方中青(北京)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现面向社会征集上述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通知如下:

一、参与团体标准的重要意义

1、参与团体标准,企业或个人将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名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由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颁发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证书,获得背书和认可。

2、参与团体标准,企业可以在抢占市场中占得先机,拥有规则的话语权,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可以作为个人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3、参与团体标准,企业或个人可以以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的名义进行宣传。

二、参编单位、参编人员资格条件

1、参编单位应为从事全脑开发、学习能力或专注力培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依法经营且在行业中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工作。

2、参编人员应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参编人员权利和义务

1、有了解标准的编写计划以及详细编写范围、进度等情况的权利,享有参与本标准编写和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

2、参编企业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参与标准编制单位的推荐人员列入起草人名单(每个参编企业限定推荐1人)。

3、享有优先使用和推广团体标准的权利。

4、起草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对标准编写过程中所涉及的信息和数据,具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够共享本单位在行业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工作小组提供参考;积极支持与配合标准宣贯、实施和应用活动:应提供必要的资源和经费的支持。

四、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20家以内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作为标准参编单位。

五、申报要求

1、参编单位提交企业及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反馈至秘书处,所填内容应真实有效。

2、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单位递送的全部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函发送申请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东良

邮寄地址:北京房山良乡伟业嘉园二期2层

联系电话:13693097098

电子邮箱:3321180827@qq.com


华夏文化促进会素质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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